主办单位:河北省老科学技术工作者协会

关于加强全省老科协宣传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8-27 来源:老科技工作者协会

各市老科协、省老科协各分会: 
  为了进一步贯彻中办发[2005]9号、冀办发[2007]8号、冀办字[2009]9号等文件精神,促进发挥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作用事业和全省老科协工作的进一步开展,认真做好老科协宣传工作,通知如下: 
  一、建立全省老科协宣传报道队伍,形成全省老科协宣传工作网络,及时互通信息,了解工作动态,交流工作经验。各市老科协和省老科协各分会要确定一名有一定写作能力和政策水平的同志为省老科协通讯员。人员确定后,请于三月底之前,将通讯员姓名、年龄、原工作单位、通信地址、电话和手机号码、邮编、电子邮箱地址等情况,报省老科协秘书处。 
  二、各级老科协组织要充分利用会刊、简报、互联网等一切宣传形式和工具,加强老科协的宣传工作。省老科协拟恢复《河北省老科协通讯》会刊和刊印不定期的工作《简报》,上报各级领导和相关部门,下发给各市、县老科协和省老科协各分会;同时要充实省老科协网站内容。希望各级老科协组织和老科技工作者踊跃提供信息和稿件。 
  有条件的老科协组织也要筹办和建立自己协会的刊物和网站。 
  三、各级老科协组织要进一步加强同当地新闻媒体的联系,利用各种形式和机会争取在报刊上开辟专栏、专题,及时主动提供情况和稿源,以加强向全社会的宣传力度。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里,要注重宣传中办发[2005]9号、冀办发[2007]8号、冀办字[2009]9号文件精神,宣传党和国家以及河北省发挥老科技工作者作用的方针政策;宣传离退休老科技工作者和老科协组织在构建和谐社会、科教兴冀、建设经济强省中的地位和作用;宣传优秀老科技工作者和老科协组织工作实绩、奉献精神等等。 
  四、各级老科协宣传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要确保符合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发布重要消息或投稿刊登重要文章要经过主要领导批准(报省老科协重要文章要加盖公章),保证老科协宣传工作的正确性。 
  省老科协建立宣传工作的表彰和奖励制度。每年举行一次评选活动,对成绩突出的老科协组织和优秀通讯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联系人:王克修、齐振环联系电话:(0311)86047451 
  通信地址:石家庄市裕华东路103号省科技馆内省老科协 
  邮政编码:050011
  电子信箱:hbslkx@yahoo.com.cn

 

河北省老科学技术工作者协会 
2009年3月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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